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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惠明

擅长业务领域:国际投资贸易、知识产权、房地产、公司业务、劳动管理 工作语言:中、日、英

所属分类:

管理合伙人

产品说明

刘惠明律师 先后毕业于河海大学工程力学系和南京大学法学院第二学位班,取得工学和法学学士学位。在日本留学、工作六年,就读于日本著名的一桥大学法学院攻读民商法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后又取得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现为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河海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华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江苏省十佳涉外律师、江苏省律师协会涉外专业律师人才库成员、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宿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留日博士总会副会长、南京欧美同学会副会长、日本江苏总商会副会长、江苏省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日民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在河海大学任教,从事法学教育工作多年。1990年取得律师资格并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留学日本期间,曾在日本著名的律师事务所工作过两年,担任过在日中律师联合会和留日江苏同学会的秘书长。精通日语及中日两国法律,是江苏省为数不多的留学日本、精通日语的律师。

刘惠明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杰出的辩护能力和高超的外语水平,曾为肯德基、本田技研、日产汽车、三洋电器、丸红株式会社、日立金属、三菱商事、理光公司、普利司通、卫材药业、八乐梦床业等著名跨国公司提供过公司并购、国际投资、国际贸易、知识产权、劳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服务,现担任住友化学、南京尼康、横河电机、冈本制袜、王子橡胶、南通晓星变压器、百威英博啤酒等著名日韩外资企业及荣宝斋拍卖、金地房地产、中车、汇鸿国际、江苏科技出版社、中科院湖泊研究所、江苏方正房地产、江苏盛世宝玉、国有大型连锁企业江苏新华发行集团等内资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并承办过多起有影响的疑难案件,其代理的美国最大的化工企业与日本著名化工企业之间的专利纠纷案、日本著名商社与美国企业间的钢材买卖纠纷案等均是标的额巨大的案件,其代理的余一中名誉侵权案、经典公司文物拍卖案也曾受到广泛关注,有的被刊登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近年,成功办理了刘江诈骗一案、南京华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淮安市宏泰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再审一案、田野与南京华政公司服务合同纠纷再审一案、上海涌冠物流设备有限公司诉南通贝思特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合伙协议、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靖江市鑫鼎网络信息服务中心磊若软件公司(Rhino Software,Inc.)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二审一案、田宏与住化上海公司劳动纠纷一案等案件;成功处理了靖江王子橡胶、冈本张家港公司、无锡正大生公司、杭州金孚洋公司、苏州中川公司等的搬迁、资产重组、项目重组等非诉讼业务。

 刘惠明律师在河海大学法学院讲授过多门法律课程,现主要讲授公司法、破产法、票据法、知识产权法等,在这些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

刘惠明律师还以中、日两国文字出版、发表过多篇论文和专著,其主要论著、论文有:《流动动产让渡担保的对外效力》(日文)、《中国的招标投标法》(日文)、《中国不动产法制的问题点》(日文)、《中国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日文)、《违法行为与董事责任》、《日本公司法上的法人人格否认法理》、《日本公司法》、《内部控制义务---董事勤勉义务的具体化与内在化》、《试论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等同原则》、《数字时代复制权各方利益平衡研究》、《对赌条款法律效力辨析》、《论文:日本环境法中非规制调整方法及对我国的启示》、《股权让与担保法律问题研究》等。

刘惠明律师还积极参与对日战争赔偿诉讼活动,其参与代理的南京大屠杀受害者李秀英名誉侵权一案是迄今为止唯一全面胜诉的案件,还与日本、美国、香港、台湾等地的著名律师事务所保持着良好的工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