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春华
所属分类:
高级合伙人
律师介绍
程春华律师,1980年1月出生,南京大学法律硕士,现任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家事法律业务部主任)、江苏省律师协会民法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接受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文化厅的聘请,担任江苏省娱乐行业版权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
担任《扬子晚报》、《法律快车》、《现代快报》等多家媒体的特邀律师;并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代表顾问单位多次参加谈判,为当事人挽回巨大的经济损失。
自执业以来,程春华律师曾先后担任多家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多年,协助顾问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处理日常法律事务,起草、修改、审查法律文件、各类合同、参与顾问单位的重大经营管理决策,通过法律分析、论证,并对顾问单位经营管理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或破解的建议。在合同管理、劳动人事管理、工程管理、民事诉讼等方面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执业期间,办理过大量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其中包括建筑类,房地产类,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民事纠纷案件,以及代理公司改制重组、股权转让等商事纠纷;担任多起刑事案件的辩护人,代理的刑事案件中,多起将一审改判。
自2000年以来,办理了大量的由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的刑事案件,该部分案件大部分都是死刑案件,审理机关都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此类案件尤其要从现有的一审材料中找出突破口,最大限度的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在办理的多起案件中,其中有陈永祥一审判死刑立即执行,二审发回重审;魏德胜贩卖毒品案一审被判死刑,二审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办案得到了江苏省司法厅以及江苏省律师协会的肯定。
程春华律师学识渊广,法律理论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对法律风险以“防治并重”为法律顾问工作理念,擅于操办疑难复杂要案及各类新型法律事务处理,敬业守操,业精力强,深得司法界同仁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信任及好评,是国有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优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