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有点烦
发布时间:
2021-08-31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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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昨日,都姓姑娘在微博发出长文,控诉吴亦凡约炮众多未成年,把很多女孩的照片放到酒局上,像商品一样被挑选。一石激起千层浪,吴亦凡又又又上了热搜。

吕金艳律师观点:
首先,吴亦凡以“选演员”、“选粉丝见面”等方式,将女孩带到屋子里达到发生性关系的目的,这是否构成犯罪,要看他在发生性关系时,是否采用了某种足以使另一方无法反抗、不敢反抗或是不知反抗的手段。如果存在暴力、胁迫、灌酒、下药等手段强行与女孩发生性关系,就可能涉嫌强奸罪。值得一提的是,吴亦凡是否利用身份、地位达到发生性关系的目的,是否构成会强奸罪所规定的使用“其他手段”,需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核实。
对于“通过已经‘睡过’的女孩相互介绍,成功后给介绍者回馈品牌方给的名牌产品,或者是一万块钱”这个“套路”所产生的法律问题,吕金艳律师称,小都所说的仅是“介绍者”会获得财物,并未提及“被介绍者”是否在与吴亦凡发生性关系后也同样获利。如果被介绍女孩主观上明知发生性关系后会得到好处,还自愿与吴亦凡发生性关系,那么双方就构成了卖淫嫖娼,可以对他们进行行政处罚。要是在此期间吴亦凡还存在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名女孩从事卖淫行为,则会涉嫌组织卖淫罪,“介绍者”也可能涉嫌介绍卖淫罪。
吕金艳表示,都女士曾谈及“受害者”中有人尚未成年。如果发生性关系时,未成年人未满14周岁,那么无论女孩是否自愿,吴亦凡与其发生性关系就会涉嫌强奸罪。当然,现有的信息太少,只能在假设都女士阐述的情况都是真实,且存在证据可以支撑的情况下进行分析。具体情况,需要等待公安机关的进一步调查。
当然了,如果小都说的这些都不是事实,吴亦凡可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吴亦凡也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要求法院追究小都的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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